压力容器的 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之间的相互协调
原则性和工程性:技术法规管辖产品的基本的安全要求;标准除了要符合这些基本要求之外,还要规定在工程上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具体方法和合格指标。技术法规的数量很少,但管辖的范围很宽;与之配套的协调标准会涉及到材料、设计计算方法、成形,焊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内容。
稳定性和时效性:国家的技术法规是国家的行规的一部分,其内容的相对稳定不变对行业的安全管理有利;而协调标准是实现产品安全质量的技术规则,要与时俱进,随时反映行业的综合能力和相应技术的发展。
设计压力容器时,应有足够的腐蚀裕量。腐蚀裕量应根据预期的压力容器使用寿命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还应考虑介质流动时对压力容器或受压元件的冲蚀量和磨损量。
在进行结构设计时,还应考虑局部腐蚀的影响,以满足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要求。
为防止压力容器超寿命运行引起安全问题,设计单位一般应在设计图样上注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